管理科学与工程
重庆交通大学
2018(学位年度)
摘要:EPC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广泛运用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该模式下普遍存在着总承包商与分包商这一委托代理关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委托代理问题时常出现,而解决双方间的问题不仅需要总承包商的事前考察和事中监督,还需要其对分包商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公平偏好作为人们经济活动中不可忽视的行为因素,它对参与者的努力程度和利益分配有极大的影响。因此,针对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委托代理问题,引入公平偏好理论,研究了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激励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研究得到了考虑分包商公平偏好时的EPC项目分包商激励机制。针对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激励问题,引入分包商公平偏好并建立委托代理模型。研究发现:第一,总承包商应当给予公平偏好度大、努力贡献系数大、风险规避度小的分包商较多的产出激励;第二,分包商公平偏好、风险规避度、努力贡献系数三种属性同时影响着产出分享系数和分包商努力水平;第三,当分包商风险规避度较大时,努力贡献系数大的总承包商支付给分包商的固定价格高。
其次,研究得到了考虑总承包商公平偏好时的EPC项目分包商激励机制。针对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激励问题,引入总承包商公平偏好并建立委托代理模型。研究发现:第一,公平偏好度大的总承包商会给予分包商较少的产出激励;第二,总承包商的公平偏好行为会降低分包商的努力水平;第三,总承包商的公平偏好度会改变分包商风险规避度、努力贡献系数等对产出分享系数和分包商努力水平等的影响;第四,努力贡献系数大的总承包商支付给分包商的固定价格低。
最后,两种情形的比较发现:当公平偏好度大小相等时,第一,分包商公平偏好情形的产出分享系数会较大,当分包商风险规避度相对其努力贡献系数不太强(不超过其3倍)时,该情形下分包商的努力水平也会较大;第二,当分包商风险规避度较大时,分包商公平偏好情形下其公平偏好、努力贡献系数和风险规避度对产出分享系数的影响更明显,分包商风险规避度对其努力水平的影响也会更明显;第三,当分包商风险规避度显著大于其努力贡献系数(超过其36/7倍)时,分包商公平偏好情形下总承包商努力贡献系数对固定合同价的影响更明显。